作者:zxn123 | 发布于:2023年12月28日 | 浏览:2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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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员工个人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公司单方面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你在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包括你近一年以来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来给予补偿,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你的工作年限越长,那么你所获得的经济补偿的待遇水平也会更高。
但这里面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在于必须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说你是自己主动提出离职,那么实际上就无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所以对于个人来说,一般情况下不要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否则很有可能会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说,你自己申请离职,或者说根据工作单位的建议自己提出离职,很有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到时候公司翻脸不认账,那么对于你来讲,你可能维权都没有地方去维护了。
所以尽量不要按照公司这样的想法去做,除非有一种可能就是公司先行把这个所谓的经济补偿金打给你了,打到了你的工资卡当中,那么你所得到的这个经济补偿也算是比较满意的,也是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得来的,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因为你已经拿到了自己该拿到的经济补偿待遇,那么即便是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对个人来讲利益也不会受损了,但是这种可能性也是非常小的,所以说如果和公司协商,那么你就要求先行支付这笔赔偿金。
如果公司拒绝先行支付赔偿金,那么就应该由公司出具相应的证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依法享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就可以了,其实你不但是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享受到我们的失业金待遇的领取,那么失业金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缴费来确定的,只要累计年限达到一周年以上都可以正常的领取失业金。而且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自己还可以享受到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
但如果说自己主动辞职,你不但可能是连经济补偿金都难以拿到手里,实际上失业金的待遇也是无法领取的,对自己来说可能会造成一个双重的损失和影响,所以说是得不偿失的。千万不要听信公司这样的一个建议,因为对个人来说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我个人建议尽量还是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进行,如果公司确实要裁员,那么依法出具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这种情况下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实际上就不会有任何的利益损失了,而且也不用担心公司不支付赔偿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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