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n123 | 发布于:2023年03月11日 | 浏览:37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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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医殇宏哥
医殇小编按:
《晋书·惠帝纪》:帝尝在华林园,闻虾蟆声,谓左右曰:“此鸣者为官乎,私乎”或对曰:“在官地为官,在私地为私。”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何不食肉糜”其蒙蔽皆此类也。
司马衷曾经在华林园里游玩,听到蛤蟆咕呱咕呱的叫声,就对侍从们说:“这叫唤的东西是官家的还是私人的?”侍从们说:“这叫唤的东西在官家地就是官家的,在私人地就是私人的。”到了天下灾荒的年岁,百姓饿死,司马衷竟然问:“他们为什么不吃肉粥呢?”
来 源: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凤凰网健康、国家卫健委官网、华医网
时间:2023年全国两会前夕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大部分医院在中午和晚上没有普通门诊,除急诊外,病人看病只能在上班时间。对于上班族来说,自己或陪同父母子女看病,如果能够利用中午或晚上的时间去医院,既不耽误工作,也能从容就医,减少等待时间,改善就诊就医体验。
因此,建议医疗机构常态化开设午间门诊、夜间门诊,鼓励普通医院开设延时门诊或无假日医院;放射、检验、收费等科室应同步开放;对午间、夜间门诊不额外或加价收取费用;加强医务人员的调班休息和其他福利待遇支持保障,防止医务人员过度加班、值班,损害医护人员健康。
其实呢,早在2022年就有类似的声音出现。
北京市卫健委发布《2022年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鼓励各医疗机构开设黄昏门诊、夜间门诊和周末门诊,优化号源供给结构,引导患者错峰就诊。
其实,类似时段的夜间门诊在多地都有开展,最近的有2022年6月22日,西安市红会医院宣布夜间门诊正式开诊。开诊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18:00—2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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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安徽、陕西等地均推进夜间门诊建设,此举是为了方便有特殊原因无法在工作日白天就诊的患者及时就医,而近几年,很多医院陆续推行了夜间门诊、晨光门诊、午间医疗、黄昏门诊、无假日门诊等,不同的名称之下的共同之处是医生的工作时间在原来的基础上一次次被拉长。
方便患者就要延长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长吗?这显然是个伪命题!
业内人士指出,开设”特殊时段“门诊服务,更要兼顾医务人员利益,要考虑医院常规接诊量、患者需求、医务人员成本等诸多因素,有能力、有需求才能进一步推进,不能让开设“夜间门诊”成为一种“潮流”。
消息一出,网友热议
赞同的网友表示:
确实,对于上班族来说这个做法确实人性化,但对于医生来说就未必人性化了。
持反对意见的网友表示:
不仅要考虑到患者,还要考虑医生。最好还是要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开设科室进行优化,而不是一味跟风。同样,如果大家还是挤在白天看病,“夜间门诊”没有发挥实际实用价值,终究会变成一个摆设。
夜间门诊背后,首先应考虑人心和成本
夜间门诊的开设,可以实现上班看病两不误,确实非常人性化。不需要请假误工,夜间人少就医过程也相对更快,这不仅为上班族带来了更多选择,也为上学的孩子、需要儿女陪伴就医的老人提供了方便,解除了不少人的烦恼。
但是,不能忽略的是,对接这一需求意味着医疗服务时间的延长,它带来的是医院人力资源成本的提高。不仅是医生护士,分诊导诊、药房、收费等各个部门和窗口都需要有工作人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背景下,查验健康码、防聚集等工作同样需要与白天同质量地完成。
这更需要医疗机构自省:
在推行延时服务的同时,能否兼顾医务人员的感受和利益?
能否合理安排轮休和假期?能否通过排班、绩效等方式有效统筹,增设配套的后勤服务?
能否不挫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
别让夜诊医生做“无米之炊”
配套措施要跟上!
医生在夜间门诊能发挥的效力离不开医院提供的配套措施,夜间门诊检查、取药等环节的缺少都可能将医生置于「无米之炊」的状况。
对于门诊管理的要求,国家卫健委在今年 6 月发布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提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体系。
这也表明门诊的运转应是规范且成体系化的。夜间门诊要做到和白天门诊同质,辅诊检查检验、挂号收费、药品保障、后勤保障、入院管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做好准备。这也是对患者就诊或是医生看诊都更有效率的安排。
专业人士表示,如何让夜间门诊“转”起来,有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探讨、实践,要制定明晰的运营管理办法才能真正解放医务人员和患者。
如何开设夜间门诊?
国家卫健委: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在开启夜间门诊之前,深夜“假急诊”问题一直困扰着医护人员,一些医院还需要接受周边转诊来的急诊患者,医生总是处于忙碌的阶段。
夜间门诊为缓解紧缺的急诊资源提供了一种思路。但离是否可以真正达到分流病人的效果,要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开设科室进行优化。
而在是否需要开设夜间门诊,国家卫健委此前发布的《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已经给出了答案。
《规定》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出诊管理,依照门诊患者病种分类和特点,合理安排各专业不同年资医师出诊;并针对地域、季节特点,结合号源使用情况,动态调整出诊单元数以及单元接诊人次,合理配置门诊人力资源。
由此可见,是否需要开设夜间门诊,需要结合多种因素,动态调整,并且要合理配备门诊人力资源,保证患者及时就医的同时,兼顾医护人员执业感受。
同时,《规定》指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日均门诊量0.2%的比例配备门诊导医人数或智能引导设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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